海上货物运输收运原则
【世贸人才网:国际贸易人才门户 更新时间: 2008-04-28 】 【打印】【关闭】
我们在受理出口货物的发运时,首先要考虑的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否具备发运货物的条件,是否符合我国 海关 法律 规定 的要求,以及它所提供的文件和货物是否符合航 空运 输及 海关 的 规定 ,换句话说就是是否符合收运的原则,收运的原则归纳起来有以下三个方面:
海关方面
1. 用户是否具有 进出口 经营权,所有出口的货物是否在其经营范围之内。
2. 用户是否在出口口岸海关注册,如果未注册将不能在此口岸报关。
3. 如要出口其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,需申领 出口许可证 。
4. 能向海关提供全套有效单据。
5. 没有海关注册的单位在具有厅、局级批文的情况下,可以办理以下贸易性质的货物发运:无偿援助、暂时 进出口 、其他(非贸易性质)等。
- 信息来源: 义乌小商品网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