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分IT产品和高科技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
【世贸人才网:国际贸易人才门户 更新时间: 2008-03-11 】 【打印】【关闭】
国家发改委、商务部、 海关 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出 通知 ,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 税率 ,同时增补 加工贸易 禁止类商品目录。
根据 通知 ,重大技术装备、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 政策 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,出口退 税率 由13%提高到17%;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, 出口退税 率由5%或11%提高到13%。 出口退税 率提高到 17%的IT产品主要有:片式多层瓷介电容器、片式固定电阻器、塑料薄膜电容器、线路板(变压功能)、锂 电池 、耳机及送受话器、继电器(电压≤60V)、同轴电缆、液晶显示板、计算机零附件(含磁头、内存条)、彩色电视机零件、天线、手持式无线电话机零件、无线用户接入网设备、调制解调器、IP电话信号转换设备、液晶彩电、等离子彩电、彩色视频投影机、刻录DVD、激光视盘机机芯组件(刻录式)、数码摄像机、摄像机零件(机芯组件)等。
对部分非金属类矿产品,25种农药及中间体,部分成品革,铅酸蓄 电池 ,氧化汞电池等,取消出口退税 政策 。
142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%降至8%;将陶瓷、部分成品革和水泥、玻璃出口退税率分别由13% 降至8%和11%;将部分有色金属材料的出口退税率由13%降至5%、8%和11%;将 纺织 品、家具、塑料、打火机、个别木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%降至11%;将非机械驱动车(手推车)及零部件的出口退税率由17%降到13%。
本次出口 退税政策 调整属结构性调整,是今年国务院实施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的综合措施之一。这次调整共涉及1 576个税号,其中降低出口退税率的1130个税号(无IT商品);取消出口退税率的255个;提高出口退税率的19 1个税号(其中157个税号提高到17%,IT商品占31.8%)。
《通知》还明确,将以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以及这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 加工贸易 禁止类目录。对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 关税 和进口环节税。新政策自2006年9月15日起执行。
- 信息来源: 中国海关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