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结算中信用证的操作步骤详解

世贸人才网:国际贸易人才门户 更新时间: 2008-01-21 】 【打印】【关闭

   国际结算信用证 的操作步骤

  ①合同 规定 使用 信用证 支付货款;

  ②进口人填制开证申请书,交纳押金和手续费,要求开证行开出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;
 
  ③开证行将信用证寄交出口人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( 通知 行);

  ④ 通知 行核对印鉴无误后,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;

  ⑤出口人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,按信用证 规定 装运货物,并备齐各项货运单据,开具 汇票 ,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一并送交当地银行(议付行)请求议付;

  ⑥议付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无误后,按 汇票 金额扣除利息和手续费,将货款垫付给出口人;

  ⑦议付行将汇票和单据寄交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偿;

  ⑧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审单无误后,向议付行付款;

  ⑨开证行在向议付行办理转帐付款的同时,通知进口人付款赎单;
  
  ⑩进口人审单无误后,付清货款;

  开证行收款后,将单据交给进口人,进口人凭以向 承运人 提货。
 
 

  • 信息来源: 锦程物流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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